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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防教育工作职责
一、贯彻执行上级军事机关和教育行政部门文件精神,会同学校相关部门落实相关工作。
二、做好爱国主义和国家安全保卫教育。
三、负责军训服装的招标、采购、发放等工作。
四、负责联系联络军训承训部队,做好军训保障工作。
五、负责兵役机关交办的学生兵员征集工作。
六、负责学校拥军优属工作,建立完善复退转军人和军属的信息档案,做好优扶工作。
七、负责完成年度预备役登记和报告工作。
八、负责落实平时国防动员准备工作,完成战时动员工作。
九、负责学校的人民防空教育及设施管理与维护工作。
十、日常值班和检查工作。
十一、完成处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。
信息调研工作职责
一、负责校内国家安全和政治保卫工作,对敌情、政情、社情进行调查、分析、预测和报告,严防敌对势力、民族分裂势力、非法宗教势力和邪教势力的渗透、煽动和破坏活动,协助国家安全机关、公安机关预防和制止危害国家安全、利益的行为或事件;做好反邪教、反渗透、反窃密的工作。
二、加强信息力量建设,建立健全情报信息系统,严防境内外敌对势力渗透。
三、加强情报信息的收集、整理、分析,着重加强重点时期、敏感时期和重大活动期间的信息收集、整理、分析并及时上报学校及上级公安、国安部门。
四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点部门、要害部门的政治保卫工作。
五、负责师生员工出入境的政治审查工作。
六、做好境外及港、澳、台同胞来校来校探亲访友人员的登记及政治安全保卫工作。
七、做好留学生、外教及外事活动的登记及政治安全保卫工作。
八、协助上级公安、国安部门及学校相关部门开展对“法轮功”和其他邪教组织以及民族分裂分子的斗争工作,对非法社团进行查处。
九、协助上级公安、国安部门侦破一般政治案件。
十、开展专题调研工作,定期排查师生员工中存在的影响学校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,及时汇报;配合有关部门化解校内各种不安定因素,处理各种影响学校稳定的事端和突发事件。
十一、建立健全信息档案,加强档案管理。
十二、加强校园网络的政治安全保卫工作。
十三、日常值班和检查工作。
十四、完成处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。
户籍工作职责
一、认真学习国家户籍政策,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户籍管理的政策、法规。搞好户籍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,利用各种宣传形式普及户籍知识。
二、负责全校师生员工集体户口的申报、审批、迁入、落户、迁出等工作,统一管理户籍信息。
三、根据学院实际情况,按公安机关要求组织、办理新生的集中上户、身份证和毕业生集中迁户,以及集体户教职工的户口迁移。
四、接待来访、咨询、答疑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开具相应的户籍证明。
五、做好全院集体户口的数据上报、统报工作并接受公安机关的户籍核查。
六、户籍纸质资料及数据库齐全、手续完备、统计准确、查询方便,管理规范。
七、负责组织校园人口普查、户口调查工作。
八、负责有关工作文字、报表材料的打印工作。
九、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。
十、日常值班和检查工作。
十一、完成处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。